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在学校党委行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学生的教育管理、学生资助、就业创业、人民武装、社区管理等工作,实行对外五块牌子,即党委学生工作部、人民武装部、学生中心、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内一套班子,合署办公、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学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主要职责
(一)学生处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高校学生工作的方针政策;
2.修订完善学生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抓好落实工作;
3.负责学生日常管理、综合素质测评、奖励与处分,指导二级学院做好违纪学生教育、处理以及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等工作;
4.协同相关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做好学风建设及安全稳定(含日常事务、零报告、重点时段和节点值班)等工作;
5.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
6.负责学生社区“一站式”综合管理和建设,加强学生社区管理系统的维护,做好协调、监督、指导各二级学院落实各项社区相关工作;
7.负责校方责任险的招标及理赔工作;
8.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工部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学校党委的决议决定;
2.负责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思想动态调研、舆情研判和处置等工作,筹划组织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3.草拟和修订业务范围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负责业务范围内各类思想政治教育课题的组织、申报和评审推荐;
5.负责学工部网站、微信公众号、易班等平台的建设管理和运维工作;
6.负责做好本部门意识形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各二级学院加强专兼职学生工作队伍建设,组织实施辅导员队伍的建设、管理、评优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辅导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
8.负责学工队伍先进典型的挖掘、培育和宣传工作;
9.负责“全国文明校园”部门指标的创建工作;
10.认真做好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武装部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军事路线、法律、法规,执行上级军事机关、教育主管部门和校党委的有关文件和决定;
2.根据国家《兵役法》、《国防法》、《国防教育法》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国防意识和国防观念;
3.负责人防宣传教育;
4.负责军事课课程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负责本科生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教学的组织实施;
5.负责“军民共建”,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双拥”工作,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6.配合上级兵役机关做好民兵预备役建设工作,负责基干民兵出入队调整和基干民兵的政治思想工作,协调基干民兵开展日常训练和应急拉动等工作;
7.在上级兵役机关指导下,积极开展在校大学生征兵工作和毕业生预征工作,完善服务体系,做好学生退伍后的复学、安置等工作;
8.负责落实平时国防动员准备工作,在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完成规定的动员任务;
9.负责国防文化学生社团指导工作,开展以“三全育人”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师生树立家国情怀;
10.完成学校党委以及上级军事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二、合署机构主要职责
(一)学生中心
1.协同相关职能部门建设以学生学业发展指导为核心,以事务办理为一体的综合性线上、线下一站式服务平台;
2.负责绕学生的教育管理、帮困助学、权益维护、学务管理、就业指导、后勤保障等实际需求,统筹校内各部门学生事务资源,开展综合性服务;
3.负责学生信息化建设,推进智慧学工系统建设,提升服务广大学生的工作效能;
4.负责组织新生接待等大型学生活动。
(二)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1.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和高校就业创业工作相关政策,制定和完善学校就业创业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
2.负责开展生涯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和创新创业实践环节的指导与服务,做好职业规划大赛、创新大赛等相关赛事组织工作和大学生就业创业园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3.负责《大学生就业创业基础》课程及教研室建设;
4.负责联系用人单位、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组织二级学院开拓就业市场,开展毕业生跟踪调查及毕业生质量年度报告编撰、发布工作,开展就业调研工作;
5.负责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宣讲会、网络招聘的组织协调和“双选会”筹备等工作;
6.负责特岗教师、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的宣传、动员工作;
7.负责统筹做好就业岗位拓展、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帮扶和职业技能、创业技能提升培训等工作;
8.负责毕业生就业管理,做好毕业生毕业生去向登记、档案信息管理、就业手续办理、就业数据统计上报、核查等工作;
9.负责就业创业宣传工作,做好学校就业网、微信公众号等的建设和维护;
10.负责就业创业工作交流和课题研究;
11.负责学校校友工作,完成校友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12.完成上级和学校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中心
1.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
2.负责组织开展心理健康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3.负责学生日常心理健康咨询与辅导工作;
4.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工作;
5.负责指导二级学院心理健康工作站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