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下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3-13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李斌
各学院:
根据《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的规定,现将2022-2023学年下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学院、班级测评工作组织领导机构,规范测评程序,按时上报测评结果。所有参加测评的学生必须填写“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成绩评分表”,各项成绩经过班级测评小组审核、签字、班级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录入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各学院须留存综合素质测评管理系统中导出的各班级测评成绩纸质册以备查阅,纸质成绩册保存至学生毕业。
二、加强检查监督,不断提高测评结果的公信力和在广大师生中的认同度。所有加分的测评内容必须提供加分的具体依据(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经班级测评工作小组审核,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方能加分,因违纪等原因给予扣分的应在测评表背后注明扣分的具体原因和依据等内容。
三、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参与权、知情权。各学院成立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学院学生会主席担任,副主任由学生会副主席担任,成员由学生会各部门负责人、各班班长、团支部书记组成;班级测评工作小组组长由班长担任,成员由本班团支部书记、班委委员组成。学校组织由校学生会干部及部分学生代表组成的综合素质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各学院、班级的测评工作进行督查,各班级的测评结果必须经督查组检查验收合格后方能录入管理系统。同时,广大同学对各班在测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违规现象,可按照本通知提供的联系方式进行反映或举报。
四、工作进程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动员、准备阶段
时间:2023年3月13日至15日
工作安排:各学院召开2022—2023学年下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专题会议安排布置综合素质测评工作,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组织2019-2022级学生认真学习《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并按要求成立学院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班级测评工作小组。
第二阶段:评定阶段
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24日
工作安排:各班级根据相关规定开展测评。学生填写附件一:《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成绩评分表》。校、院两级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分别对测评过程进行监督指导,测评结果在班级范围内公示后报学院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审核。
第三阶段:学院审核、交叉检查、公示、上报测评结果
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3月31日
工作安排:各学院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对各班级测评结果进行审核,校级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组织各学院测评工作指导委员会进行交叉检查,整改存在的问题。测评结果在学院公示后录入测评系统,并打印系统导出的测评成绩加盖公章后存档备查(保管至学生毕业)。
联系、举报方式:
电子邮件:xzxsc@cxtc.edu.cn;
电话:3100887、3121970
此通知
附件:
1、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个人成绩评分表
2、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智育成绩”的计算说明
3、2022—2023学年下学期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交叉检查安排
4、楚雄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试行)
学生处(学生工作部)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