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保险索赔须知
作者: 时间:2022-10-17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
一、学平险索赔所需材料
1、意外伤害门诊治疗者:门诊医疗发票、门诊病历本、相关检查报告单、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生证复印件、学院证明(学生信息、出险时间、地点、事故经过、治疗情况等,并加盖学院公章,用原件)。
2、住院治疗者:住院医疗费发票、病情诊断书、出院证、住院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2份)、学生证复印件、学院证明(学生信息、出险时间、地点、事故经过、治疗情况等,并加盖学院公章,用原件)。如个人已报过其它保险(如新农合等),还须其它保险的费用报审单原件。
以上除注明用原件的外,其余可用原件也可用复印件(但如果没报过其它保险的,发票须用原件);除注明需要份数的其余均需1份。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索赔须知
1、门诊治疗者:在二级(含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诊、由参保者持社会保障卡及身份证在医院按相关政策减免(如能减免当场即可减免,如不能减免则无法事后索赔)。
2、住院治疗者:在楚雄州内医院住院办理入院手续时将社会保障卡交收费室,出院结算时即可每次减免,楚雄医保中心原则上不受理出院事后索赔。如因保费收缴延迟必须事后索赔者所需材料:住院医疗费发票(在右上角空白处写明个人社会保障卡卡号)、病情诊断书、出院证、住院费用清单、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转院治疗者还须提供转出医院证明。意外伤害住院者还须提供学院证明(学生信息、出险时间、地点、事故经过、治疗情况等,并加盖学院公章,用原件)。以上未注明复印件的均要求用原件。
三、另需将身份证正面、本人金碧卡正面与发票复印在一页(有其它保险费用报审单的一并复印),供学校计财处审核。
受理地点:学生处大学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