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师范学院关于做好2017年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16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我校2017年社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一、社会奖学金名额分配

我校2017年度学生社会奖学金有聂宗林奖学金,新知图书奖学金,无偿献血奖学金和平安学平险奖学金,总金额为 10.4万元,名额104 人。经研究,社会奖学金评定对象调整为大二以上年级(含大二)中成绩优秀的学生。名额分配详见附件。

二、要求

1、各学院参照《楚雄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进行评定。

2、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能申请并获得社会奖学金。

3、本通知与《楚雄师范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修订)》内容有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4、获奖学生填写《楚雄师范学院社会奖学金申请表》,签署班级、学院意见,按要求报送。

三、工作进度安排

从本学年开始,社会奖学金将使用学工系统“学生资助管理”中的“奖学金管理”模块,以实现部分条件筛选、系统记录、查询等功能。操作说明详见《楚雄师范学院数字校园建设项目(一期)——学工系统奖惩助贷模块操作说明(导入奖学金、困难补助部分)》。

(一)班级评定(2018314-321日)

各学院将金额分配到各班,由各班严格按照评定对象及条件确定奖励对象,由各班班主任将奖励对象及其等级等按规定导入学工系统后,将系统中的名单导出进行班级公示。

(二)学院审核(2018321-328日)

各学院辅导员进入系统对各班提交的奖励名额、等级进行审核,信息有误由辅导员进行更正,确认无误后进行院级公示,并将系统中的汇总表分别按类导出报学生工作部。

(三)学生工作部审核及发放(201844-411日)

学生工作部审核系统中各学院的奖励名额及金额后,导出全校各等级的汇总表,进行兼得筛查,校级公示无异议后报计财处发放到银行卡中。

四、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学院需将系统中的本年度社会奖学金导出,于月44日前报送纸质盖章版到学生工作部。

2、导入奖励对象时应按类别及等级分别选择相应的学生,学生、奖学金名称、学年、学期应正确选择,否则将影响后续的奖学金发放及系统数据的准确性。

3、各级应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导入或审核更正,否则系统关闭将进入下一阶段,学院审核结束后仍未按时、准确进入系统的奖励对象将无法获得奖学金。

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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