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组织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资助宣传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12-05 点击数: 审核人: 编辑人:周正青

各学院: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和《关于组织开展“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的通知》(教助中心[2018]75号)的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学生资助宣传工作,扩大宣传效果,培养我校学生社会实践能力,现将我校组织2018-2019学年国家奖学金活动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结合“学生资助政策乡村行”活动,开展资助宣传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认真组织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一、 做好动员组织工作

各学院要根据我校2018年1月制定的《楚雄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和《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倡议书》(附后),不断创新形式、拓展渠道、抓紧抓好,充分调动所有受助国家奖学金学生的积极性,动员他们利用寒暑假和课余时间开展受助政策宣讲,常发声、发好声,充分发挥其政策传播与励志引领作用。

二、 工作要求:

1、建立机制。各学院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聘任本学院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同时,组织一批宣传学生资助工作的师生骨干,组成政策宣讲团。并开展宣讲团成员培训,确保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卓有成效。宣讲内容包含国家、云南省及我校的资助政策及规定。

2、制定方案。结合本学院客观实际,制定适宜本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开展资助宣传工作方案,并将宣传工作方案、“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名单以及宣讲团组成人员名单等纸质材料,于2018年12月1日前报学生工作部123室。学生工作部将统一发放“楚雄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宣传大使”聘书。

3、召开座谈会。各学院要于寒假结束前后,召开宣讲团座谈会,认真组织宣讲团成员畅谈开展活动的心得体会、交流成功经验和汇报积极成果。

4、做好校内外资助宣传及其总结,材料收集报送等工作。各学院组织学生自通知发出起,在校内外即可开展资助宣传工作。并分别于2019年3月10日和9月10日前将本学院寒暑假开展资助宣传活动情况报告和相关图片视频等材料整理报送至学校学生工作部(电子邮箱:xzxsc@cxtc.edu.cn)。邮件主题:学院+寒假(暑假)+宣传。

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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